农业部于今年2月24日颁布《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对珠江禁渔范围、时间进行了调整。
2010年首次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对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珠江禁渔期的实施是农业部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行重大调整和补充。其中,禁渔区域拓宽至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以下至广东省珠江口(上川岛至北尖岛联线以北)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禁渔期亦从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日延长至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新禁渔制度的实施将为珠江流域生物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也为渔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适时部署开展监测工作,2017年2月22日至24日,珠江所赖子尼研究员带领珠江所环保室、资源室科研人员对珠江入海口临近水域进行了生态环境与资源状况综合性调查,涉及珠江入海口虎门、蕉门、洪奇门、横门和磨刀门等水域咸淡水交汇区域,并首次在珠江口淡水影响的最南水域(东经113°30'58",北纬22°0'14")进行调查。本次调查内容包括水域水生态环境状况、底质状况、渔业资源状况等内容,对珠江口的相关本底资料进行采集,为开展珠江口区域渔业环境状况、渔业生产力容量、水生食物网结构功能提供基础资料。同时探索在珠江口建立长期监测的新站位,拓展工作水域与研究范围,力争更好地为渔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