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部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8】38号)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关于加快推进院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公司制改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水科资【2018】106号)的要求,结合珠江所实际,制定了珠江所所办企业公司制改制方案,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按照方案计划完成了各阶段工作目标。
为促进珠江所长远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珠江所《关于珠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公司制改制的请示》经水科院审批,同意将“珠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广州先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